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设备材料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4-7-4 数据编号: 6070417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干化玻璃管空气换热器更新项目(第二次)项目公告

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干化玻璃管空气换热器更新项目(第二次)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干化玻璃管空气换热器更新项目(第二次),比选人为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比选范围:采购比选人所需的1套干化玻璃管空气换热器,包括但不限于:原设备拆除、转运、干化玻璃管空气换热器产品购买、工程及技术服务、设备维护、维保(制造,含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装配(指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测、检验等)、包装、运输和保险、装卸、保管、安装、单机及系统调试、试运行、技监检验、验收,技术资料提交、人员培训、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等全部内容。
2.2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质保期内项目中的设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发生的故障问题,由中标人免费维修更换。
2.3工期:60个日历日。
2.4验收标准:交货时应符合比选人要求的货物标准并经比选人验收合格。达不到要求的,比选人有权要求换货,直至退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进行“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投标人应出具承诺函,承诺满足第五章要求(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含本项目所需类型换热器(冷却器)的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供货业绩一个,且该供货业绩所供的换热器须具备在得利满INNODRY ?2E两段式污泥干化技术的换热系统的成功运行时间不少于一年。【提供:
(1)业绩合同及对应发票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