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市龙泉驿生态环境局龙泉驿区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12202400017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龙泉驿区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04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详见附件
更正内容:
1、原文件中:第五章 磋商办法 5.4.2.评审细则及标准 项目人员配置“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均具有高级职称(环境监测或化学分析类)的得6分;每有一人具有高级职称(环境监测或化学分析类)得3分;其余不得分,本项最多得6分。(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提供相关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及在职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除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以外):每有一人具有高级职称的得3分。本项最多得9分。(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及本单位在职证明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注:以上所有人员不重复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