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铁集团科研所锅炉水质检测实验室整治项目公告
科研所锅炉水质检测实验室整治工程项目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公告
编号(HFGYDQX-2024-20)
1. 工程概况
1.1 项目名称、建设地点、规模:
项目名称:科研所锅炉水质检测实验室整治项目。
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
1.2 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实施范围和内容:更换玻璃隔断、玻璃隔断门8平方米,电线路及灯具31平方米,新增排风系统1套,卫生间接给水排水6平方米,维修实验台9米。
1.3 工程投资估算:8.1万元。
1.4 计划工期:总工期15天(以合同签订工期为准,除不可抗力因素以外,合同工期不做调整)。
1.5 质量目标: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竣工按部颁验收标准。
1.6 安全目标:杜绝行车、人身安全事故。
2. 对实施单位的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及相应安全考核证书,并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