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盘州市石桥镇等受盘兴铁路施工影响5个饮水安全恢复重建工程(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盘州市石桥镇等受盘兴铁路施工影响5个饮水安全恢复重建工程(二次招标)已由贵州省综合交通和区域经济发展中心以关于盘州市石桥镇等受盘兴铁路施工影响5个饮水安全恢复重建工程的意见(黔综交区域中心【2024】1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盘兴铁路征地拆迁成本,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贵州水投水务盘州市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贵州水投水务盘州市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盘州市石桥镇等受盘兴铁路施工影响5个饮水安全恢复重建工程(二次招标);2.1.2建设地点:盘州市大山镇(高山村、松山村)、盘州市保田镇(上保田村、鲁楚坡村)、盘州市两河街道(爬山居委会、海铺居委会、城关箐居委会)、盘州市丹霞镇(坪川村、苍蒲坑村、沙地坡村、山寨村)、盘州市响水镇(汤章居委会、马场居委会、响水小城镇)、盘州市石桥镇(红岩村、海子村、香田村、三岔村);2.1.3建设规模:项目涉及大山镇、保田镇、两河街道、丹霞镇、响水镇、石桥镇6个乡镇街道办10652 户35130人,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泵站8座、新建水厂2座、新建蓄水池15座、铺设各种类型管道266km、安装一户一表6261户,详见工程量清单;2.1.4计划工期:项目总工期5个月(其中盘州市大山镇松山村、保田镇鲁楚坡村等4个村受盘兴铁路施工影响饮水安全工程工期为5个月,其余四个饮水工程工期分别为3个月);2.1.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6总投资:4392.01万元。
2.2招标范围:包含抗旱应急供水水处理点、泵站、高位水池、水厂、水池上水管及输配水管网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