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市滨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水泥稳定碎石采购项目比选公告-公示公告
1.比选条件本比选项目衡阳市滨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水泥稳定碎石采购项目比选人为衡阳市兴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来自公司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衡阳市滨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水泥稳定碎石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衡阳市滨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水泥稳定碎石采购项目。
2.2项目地点:衡阳市滨江污水处理厂。
2.3比选范围及内容:本项目为衡阳市滨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水泥稳定碎石采购。本项目采购金额约为40万元(各分项上限单价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货物的采购、安装、供货(含产品价格、包装费、运费、保险费、装卸费、保修、利润(不含税金)等所有费用)及其服务(主要包括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和售前售后等。)
2.4 交货期:按比选人要求的供货时间内送达。
2.5质量要求:生产产品必须符合国标及比选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且满足本项目比选文件所约定的质量要求。
2.6免费质保期:四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