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耒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勘察设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耒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已由湖南省农业农村厅以《关于印发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持的农田建设任务及编制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湘农发〔2024〕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耒阳市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耒阳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耒阳市。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为耒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补充投融资创新建设高标准农田5.5万亩。主要包括田块整治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灌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及科技推广措施等。
2.3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项目总投资约6400万元,勘察设计费控制价为149.42万元。
2.4招标范围:耒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勘察设计。勘察设计内容包括:本建设项目的工程测量、初步设计、实施方案、工程技术、设计及编制工程预算和施工后续服务。
2.5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勘察设计工作。
2.6标段划分(如有):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7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依据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3.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农林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引调水、灌溉排涝等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含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含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均应在有效期内,省外入湘企业在行业主管部门办理了备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3.项目负责人具有农业工程或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6个月(2024年1月-2024年6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