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綦江厂新增调节池项目项目公告
重庆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綦江厂新增调节池项目(项目名称)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 重庆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綦江厂新增调节池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 项目概况:綦江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6万m?/d,日均污水处理量约5.44万m?。为解决高峰期生产运行风险问题,提高抗水力负荷冲击能力,需在厂内空地新建一座混凝土结构的半地上式水量调节池,总有效容积1050m?。
2.2 比选范围:根据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新建1座混凝土结构半地上式调节池(分2格),采购安装全新不锈钢电动闸门、蝶阀、钢制伸缩节,新建排水检查井和阀门井(具体详见施工图及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新设备采购、选型、供货(制造,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装配(指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测、检验等)、包装、运输和保险、设备保管(直至具备移交条件后移交给安装单位)、设备上下车、二次转运,安装、调试、配合并指导调试、验收,技术资料提交、人员培训、质保期等确保污泥料仓及螺旋输送机等设备正常使用的全部内容。项目内容以项目工程量清单为准。
2.3工期: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
2.4.项目地点:綦江污水处理厂内(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沙溪路城北大桥旁)。
2.5.质量保证期: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24】个月为止。
2.6 合同签订:中标人按业主要求签订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法人地位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3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100万元的污水处理厂土建及安装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鲜章(装订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投标人须随身携带以上所有复印件的原件备查(身份证除外)。
3.5信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