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7-23 | 数据编号: 6207274 |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
本招标项目冀东油田2024-2026年度挤注灰及大排量冲洗、钻进辅助服务已由项目单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单位成本,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2.2服务地点:冀东油田油区(河北省唐山市和陕西省榆林市)
2.3服务范围及内容:
(1)为冀东本部井下作业现场提供挤注灰专用固井车(车辆均需配备数据采集系统)及车辆操作人员,用于挤注灰辅助服务。
(2)为冀东本部和西部探区井下作业现场提供压裂车(2000型,FC-2251型,2500型)三种车型(车辆均需配备数据采集系统)、混砂车、仪表车(配备数据采集系统)、砂罐车(10方)及车辆操作人员,用于大排量冲洗、钻进辅助服务。
(3)为7寸套管及以下侧钻固井提供挤注灰专用固井车(车辆均需配备数据采集系统)及车辆操作人员,提供材料,施工及化验,用于挤注灰服务。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逐年签订合同;如未通过年度承包商考核、相关资质审核或合同调价相关条款等变更协商不一致,则解除合同不再续签);
2.5 估算金额:预估金额:480万元(其中:2024年100万元,2025/2026年各190万元),不含税。
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合格有效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 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已完成结算 的类似项目情况,包括项目的数量、规模、质量、运行情况等内容(提供相应合同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招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有权进行现场核实,投标人须配合,否则视为虚假,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
类似项目:挤注灰和大排量冲洗、钻进辅助服务。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应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内任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会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财务状况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
成立日期晚于 2023 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 承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为准;
④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或冀东油田公司列入“三商”黑名单,未处于年度考评不合格禁入处罚期限之内。
3.5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行业类型为海洋石油天然气开采)(网上可查,附查询截图);具有(或承诺在中标后15日取得)硫化氢培训合格证(提供培训证或书面承诺);
(2)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各1名:具有HSE培训合格证、硫化氢培训合格证、井控培训合格证(或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历日内取得HSE培训合格证、硫化氢培训合格证、井控培训合格证)。
(3)至少7台车辆,每台车配备操作人员至少1名:具有HSE培训合格证、硫化氢培训合格证、井控培训合格证(或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历日内取得HSE培训合格证、硫化氢培训合格证、井控培训合格证)。每台车配备司机至少1名(操作人员可兼任)须具有适用于驾驶同等车型的驾驶证。
以上人员均为本企业员工,提供其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其社保的缴纳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3.6投入的主要设备(含试验检测设备)及关键工艺要求:
(1)挤注灰专用固井车至少1辆,配备数据采集系统(满足额定工作压力不少于70MPa,在替入灰浆(井口无回压)时每分钟泵入排量不低于2000L/min,在挤入灰浆(井口回压小于35MPa)时每分钟泵入排量不低于1000L/min);
(2)压裂车(2000型,FC-2251型,2500型 )每种车型至少1辆,配备数据采集系统(每分钟泵入排量不低于1000L/min);
(3)混砂车至少1辆,满足最大排量12 m³/min(清水),最大输砂量7456 kg/min;
(4)仪表车至少1辆,配备数据采集系统,能够采集流量、油套压力、砂比、阶段量及总液量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