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热力有限公司2024年供热应急抢修指挥中心建设工程采购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天津市热力有限公司2024年供热应急抢修指挥中心建设工程采购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RLGS202407110057)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热力有限公司2024年供热应急抢修指挥中心建设工程采购项目(二标段)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270000元,招标人为天津市热力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该项目为EPC总承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天津市热力有限公司2024年供热应急抢修指挥中心建设工程采购项目(二标段),进行应急抢修中心站房配套建设相关电气设备设施及线路 ,包括屋顶布置光伏板,安装配电设备,敷设电气线路线缆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RLGS202407110057-01)天津市热力有限公司2024年供热应急抢修指挥中心建设工程采购项目(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RLGS202407110057-01)天津市热力有限公司2024年供热应急抢修指挥中心建设工程采购项目(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供应商。
2.商业信誉: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情况。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3.财务状况及资信: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况。
4.相关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许可证。
5.本项目应配备人员:①设计项目部人员:1)设计负责人一名,应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证书,设计负责人应由投标企业出具任命书并提供近3个月连续社保缴费证明。②施工项目部人员:1)施工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正项目经理应由投标企业出具任命书并提供近3个月连续社保缴费证明。
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