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黄山高新区建成区排水管道改造工程设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山高新区建成区排水管道改造工程设计项目已由黄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黄发改行审〔2023〕1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徽黄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人为安徽黄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和争取上级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黄山高新区建成区排水管道改造工程设计项目
2.2项目编号:HJAGC2024G127
2.3建设地点:黄山高新区
2.4建设规模:对高新区建成区范围内雨水管网(含管径1.8米或以上,长度约2000米的雨水管网),进行专项维修、更换、整治管网区域建设,涉及40条道路和部分小区,总投资额约5000万元。
2.5计划工期:45日历天。
①工程前期咨询阶段:接业主通知后15日内完成工程所需的各类报告编制工作;
②设计阶段:接业主通知后1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工程概算,工程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1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图审。
总服务期: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2.6招标范围:工程勘察、测绘、相关咨询的报告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项目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支持等其他相关服务。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质量标准:符合行业规范标准及业主合同要求。
2.9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按费率报价,设计费最高限价费率为3%,且总价不超过150万元。
2.10项目性质:工程服务类
2.11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1)工程设计资质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资质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 给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4)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以上情形第
(1)
(2)
(3)
(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如投标供应商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工程设计资质要求,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设计任务;联合体非牵头人须满足上述工程勘察资质要求,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勘察任务;拟派项目负责人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