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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8-1 数据编号: 6259946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湖北襄阳汉江流域(樊城段)城乡融合发展和绿色生态示范(EOD)项目公告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汉江流域(樊城段)城乡融合发展和绿色生态示范(E0D)项目(项目名称)汉江流域(樊城段)城乡融合发展和绿色生态示范(EOD)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标段/包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一、投标人提问部分
1、招标文件封面项目名称为“汉江流域(樊城段)城乡融合发展和绿色生态示范(EOD)项目”,标段名称为“汉江流域(樊城段)城乡融合发展和绿色生态示范(EOD)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与招标文件P9页1.1.4款“项目名称:汉江流域(樊城段)城乡融合发展和绿色生态示范(EOD)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不一致。请问除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自动链接生成且无法编辑修改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外,编制投标文件时,项目名称、标段名称以哪个为准?
回复:项目名称为:汉江流域(樊城段)城乡融合发展和绿色生态示范(EOD)项目,标段名称为:汉江流域(樊城段)城乡融合发展和绿色生态示范(EOD)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是否牵头人提供即可?
回复:牵头人提供即可。
3、本项目类似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证明材料是否无需提供“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的中标公示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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