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8-7 | 数据编号: 6296478 |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塔西南2024-2025年气田水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研究招标编号:ZY24-XJT15-FW133-00
本项目已按规定履行相关报批、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1.2 项目概况: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所属气田采出水处置方式为重力沉降+除油+回注,随着气田快速开发上产,采出水量大幅提升,存在污染物浓度高、处理成本高、回注逐步受限等问题,需要探索无害化处理以及资源化利用的解决方案,验证水质微处理-电解制氢-浓缩提锂技术路线,确保采出水能够及时采出、达标外排、资源再利用。
1.3 资金来源:招标人出资100%,资金来源为成本。
1.4 招标范围:
(1)对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大北气田、和田河气田采出水进行实验室研究,包括气田采出水参数测定、水微处理工艺研究、长时膜耐受性实验、补水实验、长时电解制氢实验和水质边界界定研究等。
(2)研究后选取其中1种水质条件最不利于制氢的气田采出水,在甲方提供的试验场地开展连续30天电解制氢示范,氢气纯度达到99.9%及以上。
(3)对电解制氢余水中锂离子含量进行分析,提出是否具备提锂价值的结论。若具备工业提锂价值,则在实验室少量提取碳酸锂作为产品交付。
(4)完成采出水电解制氢1篇核心期刊论文发布和1项相关专利。。
2. 项目要求
2.1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2.2 服务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大北气田、和田地区墨玉县和田河气田。
2.3 服务质量或服务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具有经工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明);不接受自然人投标,提供以上材料的扫描件。
●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具备非纯水直接电解制氢从业经验(包括但不限于海水、油气田采出水、卤水)或承担1个(含)以上油气田采出水直接制氢相关项目的研究经验。
研究团队成员不少5人(不含项目负责人),均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2人及以上应具备非纯水直接电解制氢(包括但不限于海水、油气田采出水、卤水)领域经验。
(1)提供人员清单(含姓名、身份证号、岗位、工作年限及工作经验);
(2)提供人员证书扫描件;
(3)提供投标人在政府社保部门为人员2024年2月至2024年7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设备要求:
投标单位拟投入本项目设备,包含但不限于气田采出水水质处理设备、碱性电解槽、多参数测试仪、多参数水质测定仪、台式色度仪、便携式电化学分析仪、台式浊度仪、紫外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离子色谱仪、电导率仪、离子浓度检测仪。提供实验室设备清单、照片(以盖章为准)。
〇类似项目业绩:/
●QHSE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HSE作业计划书。
(2)投标人QHSE承诺。
●企业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