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河南中原能建工程有限公司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现对河南中原能建工程有限公司脱硫废水零排放旋转雾化器系统及设备进行谈判采购,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中原能建工程有限公司脱硫废水零排放旋转雾化器系统及设备采购
2.2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0981223
2.3实施地点:河南新乡
2.4采购范围:2×660MW超超临界燃煤火电机组脱硫废水深度处理工程工艺系统中的旋转雾化器系统设备、备品备件。包括上述设备、材料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制造、验收/检验等。具体供货范围以技术文件为准。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0日内满足供货条件,具体送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6其他要求:
2.6.1质量标准:合格,满足采购人相关质量要求。
2.6.2质量保证期:质保期为最后一批货到现场后36个月或性能试验验收后1年,以先到期为准。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企业要求
响应人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
谈判响应人具有旋转雾化器系统设备的生产能力或授权代理资格,相关材料符合国家或行业的生产许可制度要求,并提供生产许可证明文件。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
响应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产没有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处于经营异常状态。需提供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
3.3业绩要求:
响应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2×660MW超超临界燃煤火电机组脱硫废水零排放2个旋转雾化器系统设备销售业绩,并附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合同时间范围、盖章签字页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4信誉要求:
3.4.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