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恒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一区厂区蒸汽压力管道拆除安装工程公开简易程序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浙江东恒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一区厂区蒸汽压力管道拆除安装工程,招标人为浙江东恒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浙江华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和完成进行公开简易程序招标。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主要内容为原管道拆除,新做φ108*4无缝钢管(20#)约214米,φ76*4无缝钢管(20#)约145米,φ45*3无缝钢管(20#)约130米,φ31*3无缝钢管(20#)约160米及配套等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建设地址位于浙江省龙游县湖镇镇十里坪,工期45日历天;工程概算41万元;招标编号:SLP-A2024016。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压力管道GC2及以上的独立法人。
1.2如为省外企业,必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由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投标人进浙备案网页打印件(带网址)。
1.3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或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其中分管或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需提供任职文件。
1.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具备“三类人员”B类证书,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原持有的在有效期内的纸质证书)参加采购会议时须提供原件。拟派项目负责人及相关施工人员必须为男性。
1.5拟派现场的安全专职管理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