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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8-8 数据编号: 6303508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海安市红光河生态综合整治(隆安路-泓景路)、海陵中学南侧道路(隆安路-泓景路)项目道路、桥涵等施工资格后审公告


海安市红光河生态综合整治(隆安路-泓景路)、海陵中学南侧道路(隆安路-泓景路)项目道路、雨污水管道、交通、桥涵、地下通道、照明、强电、信息、照明、绿化等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红光河生态综合整治(隆安路-泓景路)、海陵中学南侧道路(隆安路-泓景路)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城市动迁改造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道路、雨污水管道、交通、桥涵、地下通道、照明、强电、信息、照明、绿化等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海安市红光河(隆安路-泓景路)、海陵中学南侧道路(隆安路-泓景路)。
2.1.2建设规模:海陵中学南侧道路起点位于泓景路,终点位于隆安路,路线自西向东依次与泓景路、钟庄路、隆安路平面交叉,道路全长887m,现状红光河紧邻海陵中学南侧道路,河道结合南侧路建设同步整治,道路等级: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起点S弯位置20km/h);道路红线宽度:12m-35.55m;设计荷载标准:路面BZZ-100;车行道路面结构42.6cm厚,人行道路面结构33cm厚;本次拆除现状红光河桥(8+10+8m简支梁桥)西侧侧分带及人行道部分,新建三孔箱涵与老桥拼接以适应交叉口改造,箱涵孔内径为2.95+9.3+2.95m,涵跨中心线与道路中心线夹角为90度;人行地下通道:主道主通道净宽为4.0米,净高大于3.0米,箱体顶板、侧壁厚度均为0.5m,底板厚度0.5m,通道底面采用1%横坡排水,面层采用水磨石铺装。四周设置四处进出口,净宽2m、净高≥3.0m,侧壁厚度均为0.5m,底板厚度0.5m,台阶尺寸为0.3x0.15m,梯道面层采用水磨石铺装,顶部设置钢结构顶棚,设置集水井一处,尺寸为1.5x1.5x2.7m。雨水管道约1352米,雨水检查井39座。污水管道约1486米,污水检查井42座。强电管道(4根、6根)约940m,强电手孔井22座。照明工程配管及电缆约6606米(含预埋),照明电缆敷设约3376.77米,路灯36盏,庭院灯84盏。信息工程4孔包封塑料排管约848米,人(手)孔井31座。交通标线约2634平方米,交通标志牌约126个,隔离护栏约616米及交通设施设备等(信号灯、爆闪灯、倒计时屏、电子警察机箱、高清网络硬盘录像机、信号机、工业级交换机等),绿化面积约8599平方米。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3200万元。
2.1.4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9月4日,竣工日期:2025年5月2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 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投标人应充分知晓本工程系海安市2024年城乡建设重点工程,统筹考虑整体施工组织计划安排及人、材、机投入,严格把控工程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节点时间,确保按工期要求完成施工。其中2024年10月份桥梁箱涵(镇南路处)完成施工具备通行条件、河道护岸主体完成施工;2025年1月10日具备道路通行条件。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1.6其他: /
2.2招标范围:海安市红光河生态综合整治(隆安路-泓景路)、海陵中学南侧道路(隆安路-泓景路)项目,包含道路、人行道铺设、河道整治、雨污水、箱涵、人行地下通道、交通、照明、强电、信息、绿化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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