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项目侵蚀沟治理工程(2024年度)项目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项目侵蚀沟治理工程(2024年度)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汤原县水务局以《关于汤原县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项目侵蚀沟治理工程实施方案(2024年度)的批复》(汤水函【2023】64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和地方政府一般债资金,出资比例100%,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汤原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汤原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项目侵蚀沟治理工程(2024年度)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汤原镇、胜利乡、永发乡、鹤立镇、太平川乡、汤原县林业和草原局、鹤立林业局和汤原农场;
2.3建设规模:治理侵蚀沟80条;
2.4监理服务期限: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03月05日,竣工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总工期302天;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控制价:60.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为水土保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