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北京积水潭医院贵州医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采购医疗设备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Document 项目概况 北京积水潭医院贵州医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采购医疗设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YYT2024-068
项目名称:北京积水潭医院贵州医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采购医疗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项目序列号: P520000202400085D
预算金额(元):1800000.00
最高限价(元):标包1:1600000.00,标包2:20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品目一:腕关节镜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6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腕关节镜1套(可购进口)
备注:
标项2
标项名称: 品目二:心电监护仪及病床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心电监护仪15台、病床20张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到货、签收、安装、调试等工作(具体以合同签订时约定为准);进口设备在6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到货、签收、安装、调试等工作(具体以合同签订时约定为准)。,标包2: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到货、签收、安装、调试等工作(具体以合同签订时约定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标项2: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标项2: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执业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新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须提供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社保相关材料是指:在人社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新成立一个月以上不满三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无需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主管部门的有效免缴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