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4-8-8 数据编号: 6309243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中心化验室废水、废气整改项目(第二次)项目公告

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中心化验室废水、废气整改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中心化验室废水、废气整改项目(第二次),比选人为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建设地址: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
2.2 项目概况: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中心化验室位于重庆市渝中区长滨路126号,属于污水处理厂配套化验室,位于渝中污水处理厂综合楼五楼。中心化验室检测因子总计12种,包括:pH、COD、BOD5、SS、TP、TN、氨氮、粪大肠菌群、色度、LAS、石油类、动植物油。本项目的用水主要包括生活用水,地面清洁用水,纯水制备用水,化验室器皿第一次、二次清洗用水,化验室器皿第三次及以后清洗用水,化验室器皿润洗用水,配液用水,蒸汽灭菌用水。根据项目环评要求,本项目中,化验室器皿第三次及以后清洗用水、纯水制备定期排污废水作为化验室废水,需要经过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接入渝中污水处理厂。
同时中心化验室在运营期间化验分析过程中及溶液配置时会部分试剂成分或废水中的部分成分挥发产生一定量废气,在危废存储过程中也有少量挥发性废气产生,其废气的主要成分为酸雾及非甲烷总烃等。根据环评要求,需要对此部分废气进行收集处理。目前本项目中仅设置了风管及通风机,无相关的处理设施,需要结合现场情况增加废气处理设施。
2.3 工期:30天。
2.4 质保期限: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投标人须具有2021年1月1日至今,合同金额10万元及以上环境治理类或废水、废气治理类业绩一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4投标人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4年4-6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注: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即可。
信誉要求: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