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8-9 | 数据编号: 6316102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招标条件
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近年来,朝阳沿线部分地区遭遇超强降雨,管道水工保护设施及表面覆土遭受不同程度损毁和剥离,形成安全运行隐患,按天然气管道运行管理规定和地方政府职能部门相关要求,对影响管道运行安全的水毁隐患进行及时维修。为保障朝阳供气支线管道安全平稳运行,拟修复朝阳供气支线水毁隐患点68处。
本项目资金渠道:成本;计划文号:油辽燃发[2024]26号;计划金额:895万元(含税)。
2.2招标范围:修复朝阳支线管道沿线水毁隐患点68处。
标段(标包)划分:
标段一:朝阳支线管道水工保护修复工程(汤河子首站-CA00桩),修复朝阳支线汤河子首站—CA00桩段内水毁隐患点14处,暂估金额230万元(含税)。
标段二:朝阳支线管道水工保护修复工程(CA00桩-5#阀室),修复朝阳支线CA00桩-5#阀室段内水毁隐患点24处,暂估金额325万元(含税)。
标段三:朝阳支线管道水工保护修复工程(5#阀室-建平末站),拟修复朝阳支线5#阀室-建平末站段内水毁隐患点30处,暂估金额340万元(含税)。
本项目三个标段兼投不兼中,按一、二、三标段顺序其中一个标段中标后,自动失去在下一个标段中标资格。
2.3 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2.4 建设地点:辽宁省锦州市、葫芦岛市、朝阳市。
2.5工程质量: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必须为集团公司承包商资源库内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承包商;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响应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审小组评审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网站截图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
3.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两张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3.6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响应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和企业两张“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评审可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7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的2023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资产负债率低于100%。审计报告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的、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批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当年新成立公司可不予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3.8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发现投标人有以上失信行为的应截图保存。(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