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脱水车间料仓液压站维修项目项目公告
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脱水车间料仓液压站维修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次比选项目为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脱水车间料仓液压站维修项目,比选人为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比选内容:本比选项目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脱水车间料仓液压站维修项目。比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维修(含备品、修复、装配、测试等)、单机及系统调试、试运行、验收,技术资料提交、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等全部内容,本工程为维修包干。
2.2地点:所有维修相关的备品、备件、材料等由中标方自行运到维修地点(脱水车间施工现场)。
2.3维修工期:7个自然天内完工,以比选方发出维修通知之日开始计算。
2.4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为项目及服务竣工验收后12个月(自项目完工,经验收合格之日起计)。更换的备件质保期为12个月,对于中标人不正确的安装、调试、保养、操作或修理所造成的损坏或瑕疵,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2.5验收标准。相关维修用的备品、备件应符合比选人要求的货物标准。比选人有权检验,达不到要求标准的有权要求中标人按要求整改,直至验收合格。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服务期间原材料涨价风险,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自行承诺(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未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2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3.2.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
3.2.4近5年存在归责于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的安全与环保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