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天长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二期)—杨村镇田庄沟综合整治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长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二期)—杨村镇田庄沟综合整治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
天长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二期)—杨村镇田庄沟综合整治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23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tccg202408-011
项目名称:天长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二期)—杨村镇田庄沟综合整治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61111.72元。
最高限价:1459337.20元,响应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沟渠清淤约10320.0m3,生态块护坡约2050㎡,仿木护栏约290m,D600钢筋混凝土管约40m,新建化粪池2座,DN600铸铁闸门2套,混凝土道路破除及恢复,栽植亲水植物及沉水植物等。本项目包含两年水塘及渠道维护。
合同履行期限:施工工期不高于60个日历天,水塘及渠道维护期两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