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临泉县城乡供水一体化(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二期工程(二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项目编号:FY2024GC0184)
临泉县城乡供水一体化(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二期工程(二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规定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招标项目 临泉县城乡供水一体化(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二期工程(二标段)监理已由临泉县水利局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业主)为临泉县文泉水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临泉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临泉县文泉水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阜阳市临泉县境内
2.2 建设规模:包含但不限于城东水厂厂区、房屋建筑及室外工程、城东原水管网、临南原水管网等。除特殊说明外,图纸设计内的所有内容,均按图计入;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清单图纸等。
2.3投资规模:373959711.96元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施工图全部的设计及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计划施工工期:650日历天(以实际施工工期为准)。
2.7 监理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止。
2.8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方式
3.2.1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可自主选择以下方式提交:1使用传统影印件上传;2使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交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基本信息、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证照库管理系统等接口获取政务数据。
3.2.2同一证明材料使用两种方式重复提供时,以传统影印件为准。
3.2.3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投标人应当自行核验政务数据的准确性,并对引用的政务数据承担责任。在最终生成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
3.3本次招标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未明确的将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
3.3.2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3.3.3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3.3.4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3.5除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全部成员共同签署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3.3.6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不得超过/家。
3.4按照财政部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本项目属于第1条:
1、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3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