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九曲河污水处理厂新增智能机器人洗地机项目公告
九曲河污水处理厂新增智能机器人洗地机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九曲河污水处理厂新增智能机器人洗地机(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三峡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比选内容:九曲河污水处理厂新增智能机器人洗地机一台。
2.2比选范围:智能机器人洗地机一台,包含运输、安装(含安装材料)与调试、税费、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等服务。
2.3、比选要求满足高效、智能、安全、专业的无人驾驶洗地车,同时具备无人驾驶作业和手动驾驶作业功能;具备精准环境感知、自动路径规划、自主避障、自动充电、自动加/排水、自动添加清洁剂、自动清洁污水箱等功能。
2.4、交货地点:重庆市内比选人指定地点。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时,须取得生产企业对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提供制造商项目授权书加盖制造商公章)。生产企业自己参与投标的,不能再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否则均为废标。
3.3、投标人需承诺满足以下要求:(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1)中标人需对洗地机质量进行保证,并提供质保书。
(2)比选人向中标人支付全部费用后,中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比选人交付货物。
(3)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4)投标人需在重庆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配备本地工程师,可做到24小时现场响应。
3.4、投标人提供设备出厂所有资料,其技术参数必须满足第五章供货要求技术指标。(提供设备出厂所有资料)。
3.5、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4年4-6月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复印件(个人),加盖投标人鲜章,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注:法人代表参加投标无需提供。
3.6、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
(1)至
(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