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8-22 | 数据编号: 6379610 |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
吉林石化公司丙烯腈厂废酸水处置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JLSH-2024-FW-0100-R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公司丙烯腈厂废酸水处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吉林石化公司丙烯腈厂废酸水处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丙烯腈厂甲基丙烯酸甲酯产品是通过原料丙酮氰醇与100%浓硫酸进行酰化反应生成甲基丙烯酸甲酯(MMA),同时产生废酸水。吉林石化公司自有处置量不满足全部处置需求,需委托外部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外委处置,外委处置量不超过30万吨(以实际发生为准)。现对外部处理部分进行公开招标。
1.1招标范围:在正常生产条件下,丙烯腈厂每年剩余的废酸水量不高于30万吨,为确保丙烯腈厂副产废酸水处理稳定可靠,采取公开招标。如丙烯腈厂硫酸装置遇到故障停车,中标单位应尽全力接收丙烯腈厂剩余废酸水。
1.2废酸水成分:废酸水硫酸含量≤23%,硫酸氢铵含量≥45%,水分≤30%,废酸水中含有一定量的聚合物。
1.3具体费用:最高限价367.25元/吨(含运费、含13%增值税),总金额11017.5万元(含运费、含13%增值税)。。
1.4废酸水计量方式
以丙烯腈厂计量表数量为准,投标人计量表为辅,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
2.2招标范围:吉林石化公司丙烯腈厂每年剩余的废酸水量不高于30万吨。
2.3服务时间:2024年10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2.4标段(标包)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和其他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具有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能够处理HW34(行业编码900-308-34)危险废物。
3.1.3投标单位应具有连续稳定处置甲甲酯装置产生的废酸水能力,处置能力不低于30万吨/年(以《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为准)。
3.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