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2023年度达标区建设项目监理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建设工程已由淮安市淮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淮发改审字(2022)1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淮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的淮安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2023年度达标区建设项目监理 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区河下街道和淮城街道
2.1.2建设规模:建设工程费用约1亿元。包含:达标区“320803-07-03”位于河下街道和淮城街道,面积 1.53 平方公里,北至翔宇大道,西至北门大街,南至长安路和海棠大道,东至梁红玉路和楚州大道;达标区“320803-08-03”位于淮安区河下街道,面积 2.48平方公里,北至承恩大道,西至海天路,南至翔宇大道,东至经四路和怀恩路。境内所涉及的居民小区以及公共建筑和企事业单位、“小散乱”商户等,以及根据排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监理。(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为准。)
2.1.3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期为200日历天(保修期不在施工工期内)
2.1.4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中包含的所有项目,以及与本工程配套的所有附属设施施工监理,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
2.3监理合同估算价:人民币105万元。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文件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5对本工程不串通投标、不挂靠、不转包、违法分包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