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秦皇岛市海港区石河(驻操营段)河道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秦皇岛市海港区石河(驻操营段)河道治理工程已由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以秦审批水务〔2024〕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秦皇岛市海港区橡胶坝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秦皇岛市海港区橡胶坝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城子峪村至西石河汇入口。
2.建设规模:治理长度12.836km。主要建设内容:岸坡防护、河槽清整、现有浆砌石护岸加固修复等。
3.计划工期:8个月。
4.质量标准: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为合格。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按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项目经理要求: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人员,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未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4)技术负责人要求: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其他要求:①拟任本项目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③投标人未被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