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9-6 | 数据编号: 6488586 |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锦西石化分公司硫酸框架采购进行社会公开招标。
2.1招标种类及规模:98%硫酸1300吨,92.5%硫酸200吨,买方不对数量做承诺,结算以实际送货量为准。
2.2技术性能指标:GB/T534-2014优等品。
2.3招标范围:98%硫酸1300吨,92.5%硫酸200吨,买方不对数量做承诺,结算以实际送货量为准。
2.4标段(标包)划分:一个标段。
2.5运输方式:危化品槽罐车、公路运输。
2.6交货要求:
2.6.1交货期:根据买方生产实际情况需求计划分批到货。
2.6.2合同履行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6.3交货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华大街42号锦西石化分公司厂内烷基化装置、供水装置或厂外热电部。
2.7最高投标限价单价(元/吨)(含税含运费):
开标日前数一个工作日(如招标失败转谈判,最高限价为谈判日前数一个工作日)“百川盈孚网”葫芦岛锌厂98%硫酸市场价+80元和93%硫酸市场价+80元。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应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具有与本次招标货物供应能力的供应商,满足下列情形之一即可:
(1)投标人如为制造商的,须提供有效的许可范围包含硫酸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的包含硫酸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
(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的,代理商须提供代理品牌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供有效的包含硫酸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3)贸易商须提供有效的包含硫酸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3.3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需提供1份及以上硫酸销售业绩,以销售合同为准(提供合同及发票原件扫描件)。
3.4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当日,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投标人未被列入集团公司级或企业级三商黑名单。以上内容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相关网站为准。
3.5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起未出现因自身原因造成使用方发生质量、安全、环保事故,且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可能影响本次合同履行的法律纠纷,未因质量问题被集团公司通报(复检合格恢复交易的除外),未被列为集团公司、锦西石化黑名单,未被行政部门处罚,以及在石油石化装置中无不良业绩记录,以上情况需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