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9-12 | 数据编号: 6537131 |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
本招标项目锦西石化公司2024-202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保温)外委处置服务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种类及规模:2025年12月31日之前,锦西石化公司产生的一般固体废弃物(废保温)约4000吨,结算时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2.2服务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锦西石化分公司。
2.3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 技术性能指标:使用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方式和设施运输、贮存、利用、处置所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保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运输”的要求。
2.5招标范围:锦西石化公司2024-202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保温)外委处置服务,预计4000吨。
2.6标段(标包)划分:1个标包。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应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3投标人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保温)要无害化运输,处置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污染物控制标准,运输、处置等环节的相关要求,利用或处置等相关场地、设施应有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复的环评、验收批复等文件或等效政府说明文件。(提供环评、验收批复文件原件扫描件或等效政府说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3.4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需提供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保温)1项及以上的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及发票原件扫描件);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当日,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投标人未被列入集团公司级或企业级三商黑名单。以上内容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相关网站为准。
3.6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若投标人没有运输资质,须提供与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单位所签订的合同逐页扫描件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运输车辆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及机动车行驶证(提供车辆行驶证扫描件及车辆道路运输证扫描件);驾驶员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运输机动车驾驶证(提供车辆驾驶员驾驶证扫描件)。
3.7投标人需指派1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为投标人公司正式员工,负责安全、环保设施、劳动保护用品配置的监督工作,作业期间全程进行监护(提供劳动合同扫描件、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的保险缴费证明和作业方案);
3.8投标人需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2.7.1项、2.7.2项、2.7.3项、2.7.4项):
3.8.1中标人需制定处置利用、运输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需提供应急预案),施工过程中因突发情形造成泄漏污染环境事故时,中标人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采取可行措施消减污染危害;如出现运输过程中的泄漏、污染等污染环境事项,相关责任和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3.8.2招标人如需要拉运转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提前告知中标人运输日期和所需运输车辆数量,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72小时内,必须保证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到达招标人指定的现场,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3.8.3中标人须协助办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转移审批手续,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办理转移审批手续完成时限为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如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成转移审批手续,中标人应及时通知招标人,并提供加盖中标人公司级公章的文字版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