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宝应县防洪减灾建设工程(2024年度)施工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宝应县防洪减灾建设工程已由宝应县数据局以宝数据投资〔2024〕78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江苏省宝应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单位,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由于目前宝应县老城区排片现状抽排能力不足规划20年一遇标准,圩外局部堤防不达标,存在防洪隐患。为适应宝应县城市经济快速发展需要,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加快防洪骨干工程和城市防洪排涝体系的建设,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同时依据《宝应县城市防洪规划》,实施宝应县防洪减灾建设工程(2024年度)。通过本工程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区域防洪体系,提升区域排涝动力和运行管理水平。同时能够改善区域内治水环境,实现提升河道生态景观和土地利用价值的效果。
根据实施计划进度安排,本次招标实施宝应县防洪减灾建设工程(2024年度):四横河闸站拆建、一纵河涵闸拆建、新建二横河放水闸、金源活水闸站拆建、东阳河顶管下穿宝应大道及清淤(宝应大道以北河段)、城区河道清淤疏浚(宋泾河、北二支河、二横河、县政府支河)、城区泵站及涵闸维修、城区闸站及河道智能化建设(积水点及水位点监控观测)等。设计排涝标准20年一遇,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四横河闸站设计抽排流量为13m3/s,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临时性建筑物级别为5级。其余建筑物工程等别为Ⅳ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临时性建筑物级别为5级。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分为1个施工标(合同编号:BYXFHJZ-2024-SG),主要建设内容为:
(1)闸站工程:四横河闸站拆建、一纵河涵闸拆建、金源活水闸站拆建、新建二横河放水闸;
(2)东阳河顶管下穿宝应大道及清淤(宝应大道以北河段)、城区河道清淤疏浚(宋泾河、北二支河、二横河、县政府支河)、城区泵站及涵闸维修、城区闸站及河道智能化建设(积水点及水位点监控观测)等;
(3)水土保持专项措施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本项目招标范围概算建安投资3847.98万元。
2.3工程质量等级:合格,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及江苏省相关行业规定。
2.4计划工期:254日历天,计划2024年10月20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2025年6月30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缺陷责任期另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2主要人员要求(须提供由社保机关出具的2024年6月-2024年8月任意一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复印件,上传至系统中(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
(1)拟任项目经理资格: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无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的在建工程(符合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号文),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
关于无在建工程的界定: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2)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 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5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查询路径: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查询路径: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登录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响应方登录→水利工程→水利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踏勘现场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若需查勘现场的,招标人可提供协助。
6.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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