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9-21 | 数据编号: 6599598 |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
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
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项目
七公司-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项目臭氧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 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七公司-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项目臭氧系统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CC7ZM2433)。招标人为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CC7ZM2433
标段(包)名称:七公司-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项目臭氧系统
招标内容及范围:臭氧系统及所有配套件、和满足现场安装、调试、试压、开车所需的随机备品备件,技术培训及服务、备品备件等材料。
2.2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现场交货。天气原因不作为影响投标人延期交货理由。
2.3交货地点: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山西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具体交货位置由招标人指定。
2.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满足技术规格书、数据单、数据单附表、图纸等要求。
2.5 其他:
(1)报价为到项目现场的含税价格,税率按国家规定调整执行。报价单包含设计费、材料费、制造费、防腐费、检测试验费、集成费、包装费(防护包装、运输防护固定等)、运杂费(装车、运输、保险等)、保险费、税费、指导安装费、指导调试费、指导试运行费、满足技术规格书中要求的技术培训及服务、备品备件费用等,并注明生产厂家。
(2)开标过程中解密未成功,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接受我司所有招标资料内容,合同模板内容。若未按相关要求执行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化学云采”注册供应商且不得在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
(2)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 (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 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财务要求: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本年度新成立公司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业绩要求:投标人或制造商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具有污水厂/自来水厂类似设备供货业绩。以单项合同或订单(如提供订单的,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为准,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等。如提供框架或集中采购合同,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单项合同时间以双方签订落款时间为准;框架合同的时间以订单时间为准)。
(5)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按附件要求签署并提供技术性能及质量保证承诺书。
(6)投标人不得在招标人相似项目采购中被暂停采购尚未恢复,或被取消资格尚在处置期内。
(7)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环境、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8)近三年内,投标人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9)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企业异常名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