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雄安新区雄县雄安新区雄县组团市政排水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雄安新区雄县组团市政排水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安新区雄县组团市政排水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雄县改革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雄县改革发展局关于雄安新区雄县组团市政排水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雄改发审字【2024】1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雄安雄建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北雄安雄建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亿联智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雄安新区雄县组团城东文创综合片区
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雨水管道2476米、污水管道1228米、给水管道1602米、中水管道745米及其他相关配套基础设施。
项目投资估算:10741.3万元
服务期限:预计730日历天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造价咨询服务范围包括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造价工作,包括不限于: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财政评审;招标控制价编制与财政评审、招标答疑;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及审核;施工过程中的动态投资控制:含方案测算、工程方案变更测算及审核、工程签证、洽商的计量及审核,工程进度款审核,材料及设备价格等咨询服务、过程结算审核、竣工结算审核。配合竣工决算、配合完成政府评审、审计工作、配合招标人处理合同争议、索赔及其他相关工作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2)业绩最低要求:/
(3)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或安装)执业资格证书
(4)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次或累计罚款/元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5)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