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2024-2025公务车辆定点抢维修项目(第二次)(包5)项目公告
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2024-2025公务车辆定点抢维修项目(第二次)(包5)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本比选项目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2024-2025公务车辆定点抢维修项目(第二次)(包5)(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项目名称: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2024-2025公务车辆定点抢维修项目(第二次)(包5)
2.2项目概况:对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2024-2025公务车辆定点抢维修项目(第二次)(包5)所属的公务车辆开展定点维修,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的维修保养,包括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日常保养维护及事故车维修,以及车辆年检代办服务等。
2.3比选范围:
2.3.1包1: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2024-2025公务车辆定点抢维修项目(第二次)(包1)共计18万元,其中
(1)沙坪坝营业管网所结算金额不超过11万元;
(2)沙坪坝水厂结算金额不超过4万元;
(3)井口水厂结算金额不超过3万元。
2.3.2包2: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2024-2025公务车辆定点抢维修项目(第二次)(包2)共计12.5万元,其中
(1)九龙坡营业管网所结算金额不超过5万元;
(2)和尚山水厂结算金额不超过3万元;
(3)九龙分公司结算金额不超过4.5万元。
2.3.3包3: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2024-2025公务车辆定点抢维修项目(第二次)(包3)共计11.1万元,其中
(1)大渡口营业管网所结算金额不超过9万元;
(2)丰收坝水厂结算金额不超过2.1万元。
2.3.4包4: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2024-2025公务车辆定点抢维修项目(第二次)(包4)共计6万元,北碚水厂结算金额不超过6万元。
2.4服务期:1年(自合同签订日起)。
投标人可任意选取分包参与投标,投标文件项目名称根据投标人参投分包确定,如参投分包1,则项目名称为“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2024-2025公务车辆定点抢维修项目(第二次)(包1)”,以此类推。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重庆市交通运输管理局颁发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且具备2类及以上等级的汽车维修业务资格(提供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
3.3因本项目为维修服务项目,投标人经营场所须在:包1 :沙坪坝区;包2:九龙坡区;包3:大渡口区;包4:北碚区;(提供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复印件)。
3.4投标人需提供 24小时免费救急服务承诺;提供定期对我公司公务车辆免费检测服务并出具报告(一年4次)的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