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蔚县城区排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蔚县城区排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已由蔚县行政审批局以蔚行审批字【2024】151号、蔚审建招核【2024】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县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蔚州镇,修建和平路(建 设南大街-玉泉街)、建设南大街(马宝玉环岛-锦豪饭店)、 玉泉街(通元路-和平路)、通元路(工业街-玉泉南街)、 胜利东路(马宝玉-富家堡红绿灯)、工业街(七里河大桥沙河-通元路)、前进路(东盛街-玉泉街)、北环路(建设北 大街-康居大街)、康居大街(和平路-北环路)、光明街(前 进路-和平路)、西环路(和平西路-新华小学)等11条道路、 护城河及城中村(逢驾岭、稻地、三泉庄、仰庄、西七里河、 东七里河、苗庄、南樊庄)排水工程及配套恢复工程,共改 造提升城区排水管网总长81555米,包括雨水管网50424米, 污水管网31131米,雨水检查井824座,污水检查井1937座, 恢复沥青路面174233平方米,便道6244平方米,绿化62477 平方米。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3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根据工程推进情况至工程竣工验收全程提供技术服务。 施工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底前完工并通过验收。
2.4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现行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需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设计和施工资质。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财务能力(响应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当具有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联合体投标的,项目业绩为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参与的类似项目业绩均可,只需提供合同即可)。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未处于行政处罚期间;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不存在黑名单记录和失信联合惩戒记录且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zfcxjst.hebei.gov.cn)”未被列入企业严重失信名单(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投标人无需提供查询截图,由招标人、代理机构评标现场查询。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