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足区2022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建设项目(二期)(一标段)答疑补遗文件
大足区2022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建设项目(二期)(一标段)招标人答疑及补遗文件
一、质疑内容及答疑回复:
现将“大足区2022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建设项目(二期)(一标段)”招标的投标人质疑内容答疑如下:
质疑一:新成立的公司是否可以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
答疑一:不可以,招标文件参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编制,财务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二:本项目资金是否到位,进度款是否能按合同约定按实支付。
答疑二:本项目资金已到位,进度款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
质疑三: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纸质投标保函落款处的法定代表人签名必须是法人本人手写签名,但是其中有重庆交通融资担有限公司、重庆宏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开具的纸质保函落款处的法定代表人签名是用的“盖法人章”,这是不符合招标文件对保函格式要求的,请明确回复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保函形式评审要求?是否会因此导到保函无效而废标?
答疑三: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