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上安电厂余热入市输配线项目鹿泉隔压站泵站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上安电厂余热入市输配线项目鹿泉隔压站泵站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安电厂余热入市输配线项目鹿泉隔压站泵站工程设计已由 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安电厂余热入市输配线项目鹿泉隔压站泵站工程核准的批复鹿开投资核字(2024)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供热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供热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占地12490.31平方米,包含泵站和管线工程两部分。泵站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隔压站二次侧循环水泵房一座,管道配件库房一座,厂区消防及监控设备用房一座、同时建设配套管网、道路、绿化等。一次侧设计供回水温度125/35℃,设计压力1.6MPa。二次侧设计供回水温度120/30℃,设计压力1.8MPa,供热能力5000万平方米,供热负荷2100MW。管线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管网路由为隔压站到石太绕城高速与和平路交叉处东北角。管网管径为DN1600,管网长度2×400m,设计压力1.8MPa,设计供回水温度120/30℃ 。建设地点:石家庄市鹿泉经济开发区。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所涉及到的设计及相关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三项资质(或资质组合)之一: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并同时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2)资质;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并同时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2)资质;3)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并同时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2)资质。 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