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郴州市安仁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新增,省级配套资金)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郴州市安仁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新增,省级配套资金)已由安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字【2023】175号、安发改字【2024】68号,项目业主为安仁县农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安仁县农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郴州景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省郴州市安仁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新增,省级配套资金)。
2.2 建设地点:安平镇。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包括:田块整治、灌溉工程(灌溉明渠及相关附属设施)、修建机耕路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940633.45元。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湖南省郴州市安仁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新增,省级配套资金)的施工(具体详见招标清单及图纸);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高标准农田建设《湖南省地方标准B43/T876.1--2014》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30600--2022》要求和施工图纸设计质量标准要求,并在竣工或完工验收中达到合格标准。
2.6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本项目不分标段,不适用)。
2.7其他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或“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A)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 ☑(B) 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格要求:不作要求
3.5 □(A)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职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指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期,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以网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为准)未开工项目,以及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的其他情形)。(适用各类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