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市滨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广告物料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衡阳市滨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广告物料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比选人为衡阳市兴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衡阳市滨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广告物料采购项目;
2.2采购内容:广告物料,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文件技术参数。采购金额约为9万元(各分项上限单价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货物的采购、安装、供货(含产品价格、包装费、运费、保险费、装卸费、保修、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及其服务(主要包括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和售前售后等。)
2.3供货地点:衡阳地区(业主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生产产品必须符合国标及比选文件中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且满足本项目比选文件所约定的质量要求。
2.5质保期:产品实行“包退、包换”,产品在质保期内发生的问题,由供应商负责。质保期自其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供应商承诺的质保期超过此期限的,以承诺的质保期为准。
2.6比选内容:货物的采购、供货及安装(含产品价格、包装费、运费、保险费、装卸费、保修、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及其服务(主要包括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和售前售后等)。
2.7交货时间:中选人须在接到比选人通知后15日内发往比选人项目现场指定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