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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0-9 数据编号: 6692789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北滏阳河市区段(干马桥—大庆路桥段)生态河道治理工程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滏阳河市区段(干马桥—大庆路桥段)生态河道治理工程,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海绵专项资金、市本级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市城区滏阳河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柏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衡水市滏阳河市区段
2.2项目规模:通过在河道蓝线内建设海绵城市设施的方式对河道进行生态治理,工程范围全长约5.6公里。防洪标准50年一遇。基坑支护安全等级为二级,照明工程负荷等级为三级。
2.3工期:2025年年底完工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2须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本);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承诺函(招标文件后附格式,加盖公章)企业成立不足1年,不做要求;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承诺函(招标文件后附格式,加盖公章);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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