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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0-9 数据编号: 6693927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排水雨污分流一期建设项目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桦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关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排水雨污分流一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桦建设发【2024】字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已落实。项目建设单位为桦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桦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排水雨污分流一期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
2.3建设规模:沿冷云大街、宗文路、建设路、文化路、东侧巷道十三及东侧巷道十四新建dn600-dn1000雨水管道5092.54m,其中建设dn600雨水管道2696.33m,dn800 雨水管道 439.39m,dn1000雨水管道1912.47m,配套建设检查井118座,雨水口281座,dn300雨水连接管1548.20m,水泥路面破除及恢复18438.10平方米,绿化带破除及恢复270平方米,原雨水口封堵140座;
2.4计划工期:2024年11月08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共计54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控制价:14,422,988.06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连续三个月(2024年06月至2024年08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加盖公章,需体现人员姓名,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声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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