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县磨溪乡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不见面开标)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德安县磨溪乡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德安县磨溪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 上级专项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本项目已由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德发改审字【2024】11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建设地点:德安县磨溪乡磨溪村、尖山村、董家村、宝泉村
1.2 招标规模:本项目总招标控制价约为6699846.60元,建设规模2743.60亩,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989.32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754.28亩(含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34.63亩);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排水、田间道路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1.3 计划工期:施工计划工期:144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0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3月31日(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1.4 招标范围及内容:本工程施工图纸和招标控制价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控制工程量清单。
1.5 标段划分:1 个施工标。
1.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合格质量等级合格及以上。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投标人应当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中完善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相关市场主体信息。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 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