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蠡县定河路综合管网改造提升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蠡县定河路综合管网改造提升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蠡县定河路综合管网改造提升项目监理已由 蠡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蠡县定河路综合管网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蠡县发改审字[2024]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蠡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蠡县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蠡县定河路综合管网改造提升项目监理
(2)建设内容及规模:定河路(永定南大街一南水北调管涵西)全长3823.384米,新建d1800雨水管道2949.4米、d2000雨水管道1982.7米;新建d800污水管道794.5米;新建dn200燃气管线8440米、dn315燃气管线4233米;新建电力排管4350米;新建通信管道4370米;新建雨水泵站3座。
(3)建设地点:保定市蠡县定河路。
(4)质量标准:符合工程竣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监理服务期限: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止。
2.2招标范围:建设内容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等阶段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4、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成立的企业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评审时查询);6、本项目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15 09:00至2024-10-2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招标公告页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0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