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第三师四十二团2024-2025年城镇集中供热运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第三师四十二团2024-2025年城镇集中供热运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04日 16: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3S42T[2024]10号
项目名称:第三师四十二团2024-2025年城镇集中供热运维项目
预算金额(元):2172600.00
最高限价(元):2172600.00
采购需求:供热企业运营期间涉及的所有费用由供热服务企业自行承担,团镇不再另行保障相关费用。运营期间费用包括:一是运行期间的燃料费用;二是环保运行费用;三是锅炉房运行费用;四是供热管网维修保养费;五是锅炉及锅炉附属设备维修保养费用(含前后拱浇筑、除尘布袋的更换、炉排维修、搅拌池清理及设备维修更换、密封块更换、烟囱维修等等);六是换热站维修保养费用(含电费、人工费、水费、材料费、水处理费、环保税费、油料费、一级二级管网维修费)。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内容。
合同履约期限:一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03月15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供应商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为准;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注:如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时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