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24年休宁县溪口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休宁县溪口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已由安徽省农业农村厅以皖农建函〔2024〕597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休宁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人为休宁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4年休宁县溪口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
2.2项目编号:HJXGC2024G084
2.3建设地点:休宁县溪口镇
2.4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2244万元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沟渠清淤整治工程、沟渠衬砌工程(含田间农渠、排水沟道)、涵、闸、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坑塘复垦、设备更换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质量标准:合格
2.9招标控制价:22439017.26元
2.10项目性质:其他工程
2.11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2019年9 月30日以来,以工程完工或竣工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 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高标准农田项目或农田水利项目施工项目;
3.2 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省级(含)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项目经理类似项目指在承建的类似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的工程项目;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高标准农田项目或农田水利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曾导致承包人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4)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以上情形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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