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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0-16 数据编号: 6748678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重庆市渝西水务有限公司所属污水处理厂设备设施及配套管网更新改造项目设计招标答疑补遗文件


重庆市渝西水务有限公司所属污水处理厂设备设施及配套管网更新改造项目设计招标答疑补遗通知
no.001
(招标编号:50022720240928001010101)
各潜在投标人:
重庆市渝西水务有限公司所属污水处理厂设备设施及配套管网更新改造项目设计招标答疑补遗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答疑部分
问题1:
关于纸质投标保函
提问一:本项目对纸质投标保函要求: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请问如果融资担保公司(目前市场上开具纸质的投标保函有:重庆交通融融资担有限公司、重庆宏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双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不动产融资担保)都有点遐思  存在“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经营异常、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权出质等等”六种情况的一种或多种,是否符合上述要求?如果使用具有这六种情况之一的融资担保公司出具保函参加投标,是否有效?
回复:
若上述情况导致开具纸质投标保函的担保机构的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能力等已不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或其开具的纸质保函不符合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则纸质保函无效。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独立评审,并作出相应评审判断。
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至少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核验,对核验不合格或无法按纸质投标保函注明的核验地点、核验方式进行核验的,视为投标人未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对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涉及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提问二:
{以上五家(宏耀担保、双业担保、交通担保、涪商担保、不动产担保)或其他家开具的纸质保函落款处的法定代表人签名(格式要求是本人手写签名)请问“盖法人签字章”不是手写签名的投标保函是合格有效?是否满足形式评审合不合格?
非法人亲笔签署是否有效?
回复:纸质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其示范文本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应严格执行其示范文本,不得对示范文本中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给出的纸质保函格式落款处要求由开立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因此只要按此要求签名均符合要求。
 
 
问题2:
工程类别的设定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按《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86号)中“各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或《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50841-2013)设置。采用《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 50841-2013)的,其具体要求使用至二级目录为止。你们设置的“污水处理厂(新建或扩建或改造)”,我在《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86号)中“各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或《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50841-2013)二级目录没找到,为什么不按照规定设置业绩?
回复:
《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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