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市当阳市泉河水库防汛应急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当阳市泉河水库防汛应急公路工程已由当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当发改审批【2024】16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当阳市农村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深圳市众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线路起于王双路,止于348国道,沿玛瑙河河道两岸布设,长7.27公里。涉及新建、改扩建、老路利用三种基本建设工程预算评审报告形式,新建段长3.77公里,改扩建段长3.1公里,老路利用段长0.4公里。项目分两段实施:
第一段,泉河水库防汛应急公路,起于泉河村许家凹,止于泉河村观景平台处,全长约3.77公里,路基宽6.5米,路面宽6米。第二段,泉河水库防汛公路终点至348国道连接线,长2.9公里(含0.4公里老路利用),路面宽4.5-6米,泉河水库防汛公路起点至王双路连接线,长0.6公里,路面宽4.5-5.5米。
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路面结构层采用5厘米沥青混凝土面层,20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5厘米石渣垫层,荷载等级公路-IⅡ级。
2.2招标范围:当阳市泉河水库防汛应急公路工程两阶段勘察设计,包含工程勘察(初勘、初测、详勘、定测)、工可立项(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期间及后续服务。并协助招标人完成成果文件的审查及报批工作。
2.3服务期限:45日历天。
2.4质量要求: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关设计深度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2.5安全目标:符合国家现行安全要求,无安全责任事故。
2.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并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或电子证件,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2日20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4.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十一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十一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十一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五、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