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琼中县和平供水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海南省琼中县和平供水工程监理(项目编号:qzzw20241016002)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16 18: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省琼中县和平供水工程监理(项目编号:qzzw20241016002)已由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以琼中行审函〔2024〕12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琼中县和平镇及周边农村
2.2项目内容及规模:
(1)和平镇的取水规模为2200m³/d,净水厂供水规模为2000m³/d,改造原水输水管道工程:改建2 根dn150 钢塑管,管道长为2.92km,以及改建2 根dn100 钢塑管,管道长为2.038km,总长4.958km,以及相应附属构筑物。
(2)林田村委会、什介村委会新建取水规模为605m³/d 的取水厂区1 座;新建供水规模为500m³/d 的净水厂1 座,改造配水管道工程:配水主干管管材采用球墨铸铁管及钢塑管,管径dn300~dn100,并与原有城镇管网并网,管道总长为24.379km;周边住户配水支管管道采用钢塑管和聚乙烯pe管,管径de250~de40,由现状供水干管预留口为接驳点,沿道路延伸至用水点,管道总长为53.248km;入户管道采用聚乙烯pe 管,管径dn25,管道总长为28.240km,以及相应附属构筑物。。招标控制价1,581,300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365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海南省琼中县和平供水工程监理;标段编号: qzzw20241016002001;标段类型: 监理;控制价:1581300.00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具体事宜以监理合同为准)。
2.6质量要求:
标段1: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z级(含以上)或有效期内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清晰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电子公章。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最多可以在海南省内同时担任不超过2个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同时跨省(直辖市)担任在施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请提供总监承诺函(格式自拟)及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注册证清晰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电子公章。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