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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0-19 数据编号: 6774872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湖北宜昌市当阳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当阳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已由当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当发改审批〔2023〕22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对上争取资金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当阳市农村供水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德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当阳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施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
(1)铺设从巩河水库至锦屏水厂主管网,总长度约18公里;
(2)铺设从桐树垭水厂至淯溪集镇、脚东集镇、官垱集镇、河溶集镇、两河集镇、白龙村主管网,总长度约55公里。
2.2项目计划工期:7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现场下达开工令为准)。
2.3项目招标范围:本标段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文件所含全部工作内容。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5项目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
2.6项目安全要求:水利工程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项目施工围挡严格按照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施工围挡及施工门头设置管理的通知》和当阳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围挡标准按该文件《参考图集》实施。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单位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书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资质证书)
3.4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3.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注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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