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隆尧县东方污水处理厂扩容及再生水管网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尧县东方污水处理厂扩容及再生水管网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已由隆尧县行政审批局以隆尧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隆尧县东方污水处理厂扩容及再生水管网建设项目施工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隆经开批投资[2024]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隆尧县东方食品城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隆尧县东方食品城项目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建设内容:(1)新建调节池、气浮池、生化池、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污泥脱水机房(含贮泥池)、除臭系统、一期MBR改造等,扩容后规模由4.0万m3/d提升至5.0万m3/d;(2)敷设裕华路、迎宾路、兴龙路、锅炉厂路、友谊路、滨河路、莲白路、纬三路、纬四路、经五路、经六路再生水管道及恢复工程。
2.1.2建设地点:位于隆尧县东方食品城滨河路南侧,北盐池路北侧,王家庄村东侧1900米处;再生水管线敷设纬三路、莲白路、纬四路、滨河路、兴龙路、迎宾路、友谊路、锅炉厂路、经六路、经五路、裕华路。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结算审核完成止。
2.1.4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2.2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跟踪审计、结算审核等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1.2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1.3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或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