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4-10-22 数据编号: 679101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黑龙江同江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决算审计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佳木斯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同江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佳农局发【2024】18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100%,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同江市农业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正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同江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决算审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同江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决算审计;
2.2项目地点:同江市境内;
2.3服务期限: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提交竣工决算审计报告之日止;
2.4质量标准:合格;
2.5招标内容:竣工决算审计服务;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招标控制价:3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近三年内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结果为准);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21年10月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判决结果为准);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