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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0-22 数据编号: 6791825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黑龙江佳木斯市同江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第一标段)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佳木斯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同江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佳农局发【2024】18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100%,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同江市农业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正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同江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同江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第一标段);
2.2建设地点:同江市境内;
2.3建设规模:新建1万亩,改造提升25万亩;
2.4监理服务期限: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1月20日,竣工日期为2025年11月20日,总工期366天;
2.5招标范围:工程施工第一标段至第四标段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第一标段招标控制价:189.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结果为准);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判决结果为准);
3.5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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